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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对动画制作公司的税收优惠的具体政策
2015-06-02   15:53:30   来自:yihudonghua

    国家对动画制作公司税收优惠明确产品包括六类:



  (一)漫画:单幅和多格漫画、插画、漫画图书、动画抓帧图书、漫画报刊、漫画原画等;  


  (二)动画:动画电影、动画电视剧、动画短片、动画音像制品,影视特效中的动画片段,科教、军事、气象、医疗等影视节目中的动画片段等;


  (三)网络动漫(含手机动漫):以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为主要传播平台,以电脑、手机及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接受终端的动画、漫画作品,包括FLASH动画、网络表情、手机动漫等;  


  (四)动漫舞台剧(节)目:改编自动漫平面与影视等形式作品的舞台演出剧(节)目、采用动漫造型或含有动漫形象的舞台演出剧(节)目等;  


  (五)动漫软件:漫画平面设计软件、动画制作专用软件、动画后期音视频制作工具软件等;


  (六)动漫衍生产品:与动漫形象有关的服装、玩具、文具、电子游戏等。